[篇一:礼乐制度]
西周春秋时代所讲究的“礼”,是贵族根据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制阶段的风俗习惯加以发展和改造,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当时许多经济和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贯串在各种礼的举行中,依靠各种礼的举行来加以确立和维护。
到春秋后期,就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礼乐制度。这些卿大夫在夺取国君权力的同时,不但僭用诸侯之礼,甚至僭用天子之礼。按礼,天子的舞用“八俏”(“佾”是“列”的意思,每列八人,八佾六十四人),这时季孙氏也用“八佾舞于庭”,孔丘斥责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按礼,天子祭祖唱<雍>诗来撤除祭品,这时鲁的三家都“以<雍>撤”,孔丘认为这种事不该出于“三家之堂”。按礼,只有天子可以“旅”(祭祀)于泰山,这时季孙氏“旅于泰山”,孔丘又指责他不懂礼(<论语·八佾篇>)。卿大夫这样“僭礼”,实质上就是夺取政治权力的一种表现。
礼乐制度主要用来维护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荀子·礼论篇>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族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礼乐制度。”所说“礼之三本”,天地代表神权,先祖代表族权,君师代表君权。后来统治者以天、地、君、亲、师作为礼拜的主要对象,就是根据这个理论。
西周春秋时代贵族讲究的礼是比较多的,有籍礼、冠礼、大搜礼、乡饮酒礼、乡射礼、朝礼、聘礼、祭礼、婚礼、丧礼等等。籍礼是用来监督平民在“籍田”上从事无偿的集体劳动,以维护称为“籍”的办法的。冠礼是授予成年贵族种种特权,以维护贵族的利益和巩固贵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大搜礼具有军事检阅和军事演习性质,起着整编军队、检阅兵力和加强统治的作用。乡饮酒礼在于维护一乡之内贵族的宗法制度和统治秩序。乡射礼具有以乡为单位的军事训练和军事学习的性质。朝礼在于尊重国君的权力和地位。聘礼在于维护贵族内部的等级和秩序。祭祀天地和祖先在于维护神权和尊重族权。婚礼和丧礼在于维护宗法制度和族权。
到了战国时代,由于农田制度的变革,“籍”的方法废除不用,这时籍礼只是统治者用来表示关心农业生产的礼仪。由于军队成分和战斗方式的改变,原来的大搜礼就失去作用。由于地方组织的改变,乡饮酒礼和乡射礼的性质也不同了。这时由于中央集权政体的建立,执政者统治的需要,重视的是即位礼、朝礼、祭礼和丧礼。<荀子>的<礼论篇>着重讲究祭礼和丧礼,对丧礼讲得特别详细,就是为当时的礼乐制度制造理论根据的。
[篇二:西周礼乐制度]
在西周用于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释名>曰:“礼,体也。言得事之体也。”<礼器>曰:“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礼是一个人为人处事的根本。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标准。故<论语>曰:“不学礼,无以立。
西周乐的定义在西周,以五声八音为乐,五声为音阶,即宫、商、角、征、羽。八音为器乐之分类,即埙、笙、鼓、管、弦、磐、钟、柷等。
西周的礼乐制度就是等级制度西周春秋时代所讲究的“礼”,是贵族根据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制阶段的风俗习惯加以发展和改造,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当时许多经济和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贯串在各种礼的举行中,依靠各种礼的举行来加以确立和维护。到春秋后期,就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这些卿大夫在夺取国君权力的同时,不但僭用诸侯之礼,甚至僭用天子之礼。按礼,天子的舞用“八俏”(“佾”是“列”的意思,每列八人,八佾六十四人),这时季孙氏也用“八佾舞于庭”,孔丘斥责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按礼,天子祭祖唱<雍>诗来撤除祭品,这时鲁的三家都“以<雍>撤”,孔丘认为这种事不该出于“三家之堂”。按礼,只有天子可以“旅”(祭祀)于泰山,这时季孙氏“旅于泰山”,孔丘又指责他不懂礼(<论语·八佾篇>)。卿大夫这样“僭礼”,实质上就是夺取政治权力的一种表现。礼乐制度主要用来维护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荀子·礼论篇>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族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所说“礼之三本”,天地代表神权,先祖代表族权,君师代表君权。后来统治者以天、地、君、亲、师作为礼拜的主要对象,就是根据这个理论。西周春秋时代贵族讲究的礼是比较多的,有籍礼、冠礼、大搜礼、乡饮酒礼、乡射礼、朝礼、聘礼、祭礼、婚礼、丧礼等等。籍礼是用来监督平民在“籍田”上从事无偿的集体劳动,以维护称为“籍”的办法的。冠礼是授予成年贵族种种特权,以维护贵族的利益和巩固贵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大搜礼具有军事检阅和军事演习性质,起着整编军队、检阅兵力和加强统治的作用。乡饮酒礼在于维护一乡之内贵族的宗法制度和统治秩序。乡射礼具有以乡为单位的军事训练和军事学习的性质。朝礼在于尊重国君的权力和地位。聘礼在于维护贵族内部的等级和秩序。祭祀天地和祖先在于维护神权和尊重族权。婚礼和丧礼在于维护宗法制度和族权。到了战国时代,由于农田制度的变革,“籍”的方法废除不用,这时籍礼只是统治者用来表示关心农业生产的礼仪。由于军队成分和战斗方式的改变,原来的大搜礼就失去作用。由于地方组织的改变,乡饮酒礼和乡射礼的性质也不同了。这时由于中央集权政体的建立,执政者统治的需要,重视的是即位礼、朝礼、祭礼和丧礼。<荀子>的<礼论篇>着重讲究祭礼和丧礼,对丧礼讲得特别详细,就是为当时的礼乐制度制造理论根据的。
[篇三:礼乐制度]
不同场合,不同身份的人,不但礼仪有别,所用的音乐 也不同;关于乐队和歌舞队的编制也有严格规定。所有这些关于礼乐的规定,都是为了加强等级观念,最后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周代是最早对“礼”(祭祀、朝飨等仪式)和“乐”(伴随“礼”进行的乐舞)作出规定的时代,这就是所谓制定礼乐。据说这一重大措施是周初的大政治家周公开始颁行的。礼乐制度影响及于其后几千年一直到清代结束,每个时代的具体内容并不相同,但理论上都以周为法式却是一律的。周代的礼乐制度有两条基本内容,一是规定等级,二是规定伴随礼的乐舞基本是雅乐。
因为礼乐完全是局限于社会上层的活动,所以,为了了解周的礼乐制度,有必要先了解其社会上层的结构。从历史上考察,商代就有分封诸侯的现象,因为领土大了,分封便于统治。但商代没有把自己的同姓封到各地去。周代也搞分封,应该说是取法于商的,但周人的分封,绝大部分封的是同姓,也就是把周的族人分封到全国各地去成为当地的统治者。例如周初封到商的故地建立卫国的就是周公的弟弟叔康,西周末年被封建立郑国的则是周宣王的庶弟友。因此周代的分封诸侯,是把“宗法”与“封建(封侯建国)”结合起来的做法,由此便形成了围绕姬姓宗族的层层“大、小宗”的严密等级关系。诸侯对于周天子,是小宗跟大宗的关系;诸侯又分其领土给卿大夫,这些卿大夫对于诸侯,是另一层的小宗跟大宗的关系;卿大夫再把领土分给末等贵族士,这些士对于卿大夫,又形成一层小宗对大宗的关系。
礼乐制度,正是对于这个严密的宗法等级网的强调和固定。某一等级的人,才能享用这一等级的礼乐。就乐而言,等级的内容包含有对乐舞名目,乐器品种和数量,乐工人数等等的绝对限定,超出规格就是严重违法。在各等级贵族自己以及他们之间的活动中基本采用所规定的雅乐,也就是岐周音乐,无疑能在一定时期内起到加强宗族观点,形成“天下一家”思想的作用。
[篇四:礼乐制度]
礼乐制度就是等级制度。西周春秋时代所讲究的“礼”,是贵族根据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制阶段的风俗习惯加以发展和改造,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当时许多经济和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贯串在各种礼的举行中,依靠各种礼的举行来加以确立和维护。
当周天子孱弱、诸侯卿大夫强大的时候,礼乐制度开始被破坏。春秋后期,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卿大夫在夺取国君权力的同时,不但僭用诸侯之礼,甚至僭用天子之礼。按礼,天子的舞用“八俏”(“佾”是“列”的意思,每列八人,八佾六十四人),这时季孙氏也用“八佾舞于庭”,孔丘斥责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按礼,天子祭祖唱<雍>诗来撤除祭品,这时鲁的三家都“以<雍>撤”,孔丘认为这种事不该出于“三家之堂”。按礼,只有天子可以“旅”(祭祀)于泰山,这时季孙氏“旅于泰山”,孔丘又指责他不懂礼(<论语·八佾篇>)。卿大夫这样“僭礼”,实质上就是夺取政治权力的一种表现。
其实礼乐制度一直影响中国的思想文化,“如果说周公是‘礼乐’的主要制定者,那么孔子就是‘礼乐’的坚决维护者。[李泽厚<华夏美学·第一章礼乐传统·二“乐从和”:情感与形式>]”孔子的儒家思想讲究仁爱、伦理、修己、道义、理性、中和、学习、重教育,这些都与“礼”息息相关。孔子极重视礼教,认为人应当严格遵守礼数,统治者若“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被统治者“不学礼,以无立”。他用仁爱伦理的态度来看待音乐,评价六代乐舞中的<大武>为“尽美矣,未尽善矣”,对其中充斥的暴力内容给予否定。只有尽善的音乐才能挖掘出尽美,而尽善则要靠礼来修养。孔子的“重教育”将其礼乐思想教授于人然后保留延续下来。
礼乐制度影响了整个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以及音乐格局,它作为统治阶级利用音乐来左右政治的利器控制中国近两千年,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的确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