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族的风俗习惯
高山族是台湾省境内少数民族的统称,高山族民族来源是多源性的,但主要来自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的古越人的一支。自汉族居民移居台湾后,原住民族分化为两部分:一部分定居平原,与汉族融合,称为平埔人,另一部分仍定居于山区,受汉族影响较少,至今保留着原住民族语言、风俗、习惯等特点,现在所说的高山族,一般指这一部分少数民族。大多分布在中央山脉和东南部的岛屿上,少数散居在福建、上海、北京、武汉等地。
高山族有自己的语言,没有自己的文字。
居住在台湾的高山族同胞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艺术,他们口头文学很丰富,有神话、传说和民歌等。高山族人大多数从事农业,少数捕鱼、狩猎。有雕刻和编织等手工艺。
习俗
妇女怀孕后忌用刀斧,忌食猿肉、山猫肉、穿山甲肉和并蒂果实等;妇女用的织布机男人不能随便摸弄。在欢庆的日子里常用一种木质的、雕刻精美的连杯,两人抱肩共饮,以表示亲密无间,如有客至,必定要杀鸡相待。宴客时先把鸡腿留下来,待客人离去时让他们带在路上吃,意为吃了鸡大腿,走路更有气力。
婚俗
婚庆时,将小米磨成粉,加水搅糊,包入鱼虾(虾露出尾巴),捏成鸡蛋大小的团,置于沸水锅中烧,熟后捞出食用庆祝。
食俗
以稻米为日常主食,辅以薯类和杂粮。在主食的制作方法上,大部分高山族都喜把稻米煮成饭,或将糯米、玉米面蒸成糕与糍粑。
高山族蔬菜来源比较广泛,大部分靠种植,少量依靠采集。常见的有南瓜、韭菜、萝卜、白菜、土豆、豆类、辣椒、姜和各种山笋野菜。高山族普遍爱食用生姜,有的直接用姜蘸盐当菜;有的用盐加辣椒腌制。
肉类的来源主要靠饲养的猪、牛、鸡,在很多地区捕鱼和狩猎也是日常肉食的一种补充,特别是居住在山林里的高山族,捕获的猎物几乎是日常肉类的主要来源。
高山族过去一般不喝开水,亦无饮茶的习惯。泰雅人喜用生姜或辣椒泡的凉水做为饮料。据说此种饮料有治腹痛的功能。过去上山狩猎时,还有饮兽血之习。不论男女都嗜酒,一般都是饮用自家酿制的米酒,如粟酒、米酒和薯酒。
节庆
高山族性格豪放,喜在节日或喜庆的日子里举行宴请和歌舞集会。每逢节日,都要杀猪、宰老牛,置酒摆宴。高山族节日宴客最富有代表性的食品是用各种糯米制作的糕和糍粑。不仅可作节日期间的点心,还可作为祭祀的供品。也将糯米做成饭招待客人。
高山族各族的祭祀活动很多,诸如:祖灵祭、谷神祭、山神祭、猎神祭、结婚祭、丰收祭等种种,以五年祭最为隆重。届时除摆酒席供品外,还伴以各种文体活动。婚礼及宴请的场面十分丰盛和壮观,尤其要准备大量的酒,届时参加者都要豪饮,并有不醉不散的习俗。“丰收祭”这天,族人自带一缸酒到场,围着篝火,边跳舞、边吃边饮酒,庆贺一年的劳动收获,每年举办一次。
高山族习俗:丧葬
在许多民族的观念中,死亡是很神秘的事情,高山族也不例外。他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因此有强烈的崇拜祖先的观念,各族群都有祖灵祭祀。他们把灵魂分为善恶两种,死亡也分为善死与恶死。善灵自然是善死的灵魂,即祖灵,是要祭祀的;恶灵是指死于非命的人变成的,这些恶灵常常在人间做怪。对于恶死之人,多采取简单掩埋法,死地多插标识以避之,居室亦多废弃,或请巫师禳逐。对于善死者就有许多收殓和埋葬等仪式,各族群形式不同。
平埔人
平埔人把死亡叫做“马歹”、“麻八歹”、‘猫描产“。把恶死定义为:自杀、野外暴毙、出草战死等。草草掩埋了事。
对于善终之人,各地区的埋葬方法又有不同。有的男女老少皆裸体,有的用鹿皮包起,有的用草席裹起,有的用棺木,有的用石板,还有的用大窑缸及竹编器,种类很多。殉葬品有用死者生前文物、器皿或杂物的一半。死者葬于厝内、厝边或山上,也有葬于竹图之内,盖一小茅屋,上插鸡毛和小布旗。
丧服的颜色也不同,有皂色、白色丧服,也有披乌布于背或绊乌带于肩。服丧期,短的十天,最长的有一年,这期间不能着华艳服饰,也不能有任何歌舞欢宴之举,甚至农事活动也受到短时间的限制。
阿美人
当病人病危之际,家人就开始为他洗净全身,换上干净衣服,搬到另一处居住,然后请巫师持香蕉叶呼男神、女神为病人禳祓。如不能好转就要开始处理后事。亲族全体要齐聚病人身旁,病人如果清醒,就向家人留遗言。气绝后,如果是男人死了,就由其兄弟将金属饰物放在死者的手中,左授铜铃,右手项链,盛装衣冠,扶头向南,妹妹将特制的糕放于死者背甲中,将其生前所用的枪及祭器悬挂门首。死者如为女性,则由年长之姊妹,置饰物于手中,将跳舞时的盛装盖于尸首上,做糕放在方袋中,将此干粮袋与祭器悬于门首。
埋葬的仪式在当日或次日进行,采取室外土葬的方法。先装殓,然后通知同族亲戚。亲戚得知消息后即来参加葬礼。死者的兄弟及伯叔或子侄,须参加掘墓工作。墓设在室外的院落中,南部阿美人常常在住屋的北侧掘墓。死者的后代中的四个人,立于墓的四角,依长幼次序掘土,近亲相助。以木板架尸床,下葬后,用土掩埋,再以卵石排成圆形作为标记。北方的阿美人还要在墓穴的四周,排插木桩木板为壁,盖上茅草后填土。更早些时候的古墓有用石板为壁的,还有用陶罐及粟作为殉葬品,陶罐放头上方,粟穗放身体两侧。参加葬礼的人,须用柏叶及芭蕉叶插在头上及腰间避邪。葬礼后,还要给每一位帮忙的人一件铁器,给抬尸的人一件衣服,作为谢礼。
下葬后的当天,要请巫师主持送灵仪式,死者的父母及兄弟姐妹都可以单独举行送灵仪式,以寄托生者对死者的哀思。
次日,助葬的亲属都集中在丧家,由巫师禳祓除秽。当晚又由巫师用陶罐请回亡灵,迎至房屋中,用芭蕉叶禳祓,以糕、酒、槟榔作为祭品,称回灵礼。之后又行出渔利,所有这些之后,葬礼才算结束。
泰雅人
泰雅人认为死亡是灵魂出窍不归。凡是在家去世,而且有亲属在身边的,就是善终;死于野外、被害等非常自然死亡,以及自杀、难产死亡等均属恶死。
善终之人断气时必须由亲人抚其右手,如果断气时没有亲人在场,也是不吉利的,需要请女巫禳祓。断气时。亲属应让死者合上双眼,如果眼白外露,就会被认为家中还要继续死人。断气后,由亲人为其梳洗,换上盛装,穿胸衣,戴首饰、耳饰、臂饰,用一块布铺在地上,把尸体放在上面,并将死者的手足屈于胸前,做蹲踞状,然后用番布把尸体包起来,用带子缚紧。死者断气时,在其床下掘圆穴,深五六尺,将尸体下葬,多数面向河岸。死者用的刀、烟斗随葬,上盖石板,盖上土弄平整。死者的遗留衣物和剩余墓土,运至野外偏僻处丢弃。参加埋葬的男性近亲,必须到海边洗净身体,身上所穿衣服,一并藏于隐蔽处。丧家还要每天把饭放在竹筒内弃于山野。
死者断气时,即将炉火与木炭弃野外,另起新火。家人全体休息数日,不在外走动,不梳洗,饮食由近亲邻居供给。丧家不参加祭仪欢宴,不饮酒歌舞。守丧的时间长短,各地有所不同。从15天至1个月不等。送灵归来后,就可到丧家饮酒,也就表示一切恢复正常。
对恶死之人,泰雅人采取就地掩埋的方式。难产死亡或无亲人送终的人,全家要弃屋出走,另建新居。埋葬的地方和弃屋处插上荻草作标识,禁入内。还要请巫师驱恶灵。
赛夏人
赛夏人认为生灵从身体中出去了,也就是死亡了。衰老及病死为善终,横死与战死为恶死。恶死者,除氏族中年长者,其他人不能触其尸体。横死者由首先发现者告知其亲族,就地掩埋,举火行家,在掩埋处堆石以示禁忌。善死者,于弥留时家人须将其移于地上,凡在床上也为恶死,家人也须弃屋,另建新屋。病危者临死之前需移于地上,家人为之洗浴,断气后,为其更换盛装。然后扶立坐起,两腿屈于胸前拥布包。家妇煮饭,用饭数粒塞进死者口中,作为辞食。
高山族服饰
高山族传统衣饰绚丽多彩,衣饰式样因族群而异。
高山族男子的衣饰式样,大体有四种类型:一是以泰雅人、赛夏人和北部阿美人为代表的北部型。其特征是用两幅麻布拼缝成无袖筒外褂;二是以曹人和布农人为代表的中部型。其特征是以鹿皮为衣料,上衣为带毛的鹿皮背心,外披鹿皮披肩;三是以排湾人、卑南人、鲁凯人和南部阿美人为代表的南部型。其特征是对襟长袖上衣,腰部系半腰裙,或系一条宽腰带而垂其两端作为前裙;四是兰屿岛上雅美人的雅美型。仅系一条用宽约三四寸的厚布做成丁字带遮挡下身。
高山族女子的衣饰式样,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泰雅人、赛夏人、曹人和阿美人的短衣长裙式;二是布农、鲁凯人和排湾人的窄袖长衣式;三是雅美人的半裸露式。上身常常只穿一件背心,下体仅横围一块腰布。冬季则用一块方布自左肩围裹其身,于左肩上打结。
高山族各族群男女皆重装饰。饰物种类很多,主要有贝珠、贝片、琉璃珠、猪牙、熊牙、羽毛、兽皮、花卉、银铜首饰以及钱币、纽扣、竹管等。他们用这些饰物把浑身上下装饰得琳琅满目,五光十色。尤其是男子,盛装时几乎从头到脚都有装饰,有些男子尤其是头领的头冠甚至比女子头冠更为复杂和多姿多彩。
住所
高山族的聚落多在背山面河之处,阿美人、卑南人居于台东纵谷平地,雅美则居于兰屿环岛海边。过去高山族住房大部分为地上住屋,也有局部凹入地下。
泰雅人的住屋一般都建在山腰地带,住屋正面朝向低处。住屋一种是全部建在地上,另一种是屋内凹入地下,屋檐高不过一米半的半穴居式建筑。
赛夏人的住屋一般建在较平坦的山地,无一定的方向。布农人的住屋建在险峻的山腰地带,门朝向低处,为半地下室住屋。曹人的住屋多建在山腰平坦地方,门无定向。
排湾人的住屋建在山腰斜坡上,面朝低处。房屋一般都建在地面上,也有屋内低挖半米左右的。有木屋和石屋两种类型:木屋以方木为柱,木板为墙壁,用木板或茅草盖顶,属于大型的木结构房屋。这种木屋在房梁、房柱、房檐、房门、房壁上都有许多人形或蛇形的雕刻,具有独特的风格;石屋则以圆木或立石板为柱,片石为墙壁,在山字形的屋顶上垒小块板石为瓦,形似龟壳,也有用大块板石盖顶的。
鲁凯人倚坡建屋,先将基地铲平,成”簸箕形“,为半地下式住屋。阿美人的住屋建在平地上,无一定朝向。卑南人的居室为圆形,是用竹篱环围起来的。雅美人的住房大都建在沿海山麓坡地上,面海而居。建筑材料多取自于海边卵石,用卵石垒成地基和墙壁,外部蔽以茅草。房屋地基挖得很深,屋内凹下二三米,房檐离地面仅一米左右,这是一种典型的半地下式房屋,可抗台风的袭击。
平埔人的住房大都是干栏式建筑,也就是”架梯入室“的桩上建筑。高山族各族群住屋多数有门无窗,也无烟囱设备,屋内一般比较阴暗,陈设也很简单。现在各族群居住条件已发生显着变化,房屋建筑材料和施工方法与汉族基本相同,屋内陈设已大为改观。
交通
高山族聚居的山区,层峦叠嶂,行路如蜀道之难。山区道路可分为”社路“和”猎路“两种。在深谷危崖和溪水过处,则架设木桥、竹桥或藤桥以渡。木桥多为独木桥,即用一株大树砍削成方木,横架在溪流两岸。也有在岩壑之间,用两木交叉,下端插入溪间,上端靠在岩壁上,攀登而过。竹桥有长短两类:短桥用三四根粗竹并搭在岩石上;长桥用粗竹并立插入溪流中间为桥架,()再以四五根排竹搭在桥架与岩石上。有的在桥的两侧搭架竹栏杆,以便扶持。藤桥一般架在危崖深谷之间,往往是高山对峙,中夹大溪,深数千仞。
高山族人民不畏天险,用藤皮打成粗藤索两条,平行悬于两岸之间,分别固定在两边的岩石或大树上,在其下端约为五六尺,以同样方法再平行悬结藤索两条,藤索上用藤蔓穿结成网状为桥面,两边上下藤索间也结织成网状为扶栏。这种藤索吊桥在泰雅、布农、鲁凯、排湾等族群中均普遍采用。阿美人、卑南人和日月潭的邵人等族群擅长使用独木舟,独木舟是用一段大圆木挖削而成的。兰屿雅美人的海船在外观上呈头尾翘起的龙舟式,采用拼板工艺,船身、船头雕绘着十分精巧而美观的几何形和人形图案。
聚落与年龄等级
高山族的聚落,明清文献称作”番社“或”社“,后来一直沿用”社“这个称呼。清朝官方及一些文人学者,曾对高山族一些村社作过粗略的调查统计,《台湾府志》记载当时高山族共计277社,”社之大者不过一二百丁,社之小者止二三十丁“。据台湾省民政厅1953年公布的数字,高山族聚居的村落共计409社。社都有自己的名称,最早是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组织,后来才逐步发展为以血缘为纽带兼以地缘为组合,包括一个或几个氏族成员聚居的”社“。
高山族还有一套传统的年龄等级制度,借以开展生产、祭祀、军事等各种活动。年龄等级制度以长幼和职责为原则,把人的一生大体划分几个阶段,凡到一定年龄的男子,均被列入既定的同龄人的等级之中,自觉履行各自等级对社会的职责和义务。年龄分级有宽、严两式。宽式分级,如泰雅、赛夏、雅美等族群,仅根据长幼尊卑及社会分工,把年龄大体分成幼年、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等;严式分级,如阿美、卑南等族群,形成一套系统的等级制度。特别是阿美人的年龄等级制度,形成森严的梯队结构。例如北部阿美地区的薄薄、里漏等社,年龄制度从18岁到89岁,共分9级,各有专名,取”雾、雨、藤、磨石、荒土、楝树、神器“等名称。
婚姻
台湾各族群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近亲之间不通婚,男女结婚后,任何性放纵和乱伦行为都被视为严重的犯罪,要受到严厉的制裁,而婚前男女之间的交际却非常自由。婚姻的缔结虽然也有出自父母的主意,但大多数都是通过自由恋爱而结合的。泰雅男子向女方求婚,以吹口哨表示爱情。阿美则是女子亲自到男家,以赠物表达思慕之意。阿美、排湾等族群男子向女子求婚时,求婚者必须竞相入山砍相思木负至女家,以善负重和最多又最快来竞争。这种求婚方式,男子必须苦练好几年。
泰雅、曹、布农、排湾等族群曾经有过抢婚习俗,但这种原始遗风早已消失。此外,曹、布农、赛夏等族群有交换婚,即甲家娶乙家女,甲家女也嫁给乙家,在赛夏人中还有丈夫的姊妹嫁给妻子的兄弟的习惯。台湾各族群结婚的年龄不一。阿美人男子在十四五岁时就编入集会所少年组,锻炼三四年后升入青年组。这时,男子取得成人资格后即可以结婚。泰雅、布农和曹族群,男子十七八岁熟悉农耕和狩猎后即为成年可以结婚。各族群女子在十五六岁掌握熟练编织技术后即可结婚。男女通过一定的结婚仪式方能结为夫妇。近几十年传统婚龄有所推迟。
家庭
在高山族的语言里,”家“与”房子“是同义词,但是各族群的家庭仍有差异而各具特色。阿美人的社会是典型的母权制社会,婚姻形态实行男子出赘,孩子从母居住,通常以女性为一家之长,掌握家庭生产与祭祀权。
家族世系按照女系计算,财产继承权属长女或幼女,家庭通常是女系为核心的大家庭。其特点是人口多,几代人住在一起不分家是常见的事。
根据1958年至1959年的调查,在台湾东部山区357户阿美人家庭中,女性家长占68.06%,以两对以上配偶组成的复合家庭占44.45%。阿美人的亲属称谓比较简单,通常以年龄与辈分划分。同辈人年长者称kaka,年幼者称safa,母亲辈称ina,父亲辈称ama,祖父称faki,或amanuama(”父亲的父亲“),祖母称mamu,或inanuina(”母亲的母亲“)。泰雅人多数是一对配偶及其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
泰雅人的家庭成员及其关系与阿美人则大相径庭,家长原则上由男性担任,被称为”家庭保护者“,对家族成员具有支配权和权威地位。在颇重以男系为中心的布农人家庭中,由于布农人的传统观念和凝聚力,家庭往往数代同居,叔侄共炊,成员达60人之多,这在高山族大家庭中也是很少见的。
平埔人大部分属母系社会,在婚姻上,男子入赘女家,从妻居,为女家从事劳役。在继承上,女子继承家产,传承家系,但现已基本汉化,变成男子继承家产、世系,女子出嫁。然而,原始的传统婚姻与继承方式仍有遗风,女子嫁到夫家,丈夫仍须经常去女家助耕;女方父母丧亡后,女子仍有权继承娘家的家产。
人生礼仪
生育
台湾各族群均把人口众多视为强大,而普遍产生增殖人口的强烈欲望,生育子女被看成为一种神灵的赐与。过去产妇临盆都由自己料理一切,不用助产者。胎儿落地,用竹片、石片或茅叶切断脐带。脱落的脐带,各族群都有一定的收藏方法。
命名
胎儿出生后,一般都要举行简单的命名仪式,泰雅人和赛夏人用父子连名,即在个人的名字后连上父名。布农人和曹人在本名之后连氏族名。卑南人排湾人和鲁凯人在本名后连所住房屋名。
冠礼
各族群举行的成年礼都是非常隆重的。曹人和布农人的少年,在参加成年礼仪式前的数日即行斋戒。举行成年礼仪式这一天,少年们齐集到会所广场接受一老者的藤杖鞭挞、训诫,再由头人赐酒。
婚礼
泰雅、排湾、布农、鲁凯、雅美等族群行男娶女嫁,结婚仪式往往要经过:定情、求亲、送聘礼、迎娶。阿美人习惯行男嫁女娶,办婚事均由女方主动。如男女恋爱成熟,女方母亲同意后,派人到男家求亲得允后,女子到男家服役,过去要二三年,现在不超过一个月,期满后,女方到男家迎娶。卑南人以招赘婚为常规,但主动求婚仍为男性。定情后,男家到女家求亲,送上槟榔和酒。结婚前夕,男家送聘礼到女家后,女家再带酒和糕到男家迎娶。曹人是男方求亲后,男子到女家服役一至六年,待生育一子女后才一起回男家。
葬礼
台湾高山族除一部分雅美人把崖葬为特殊葬俗外,都实行土葬。各族群一般将死者两膝屈于胸前,使之双手抱膝成蹲踞状,用藤条布带固缚于柱侧,待尸体僵硬后用麻布紧包埋葬。南部阿美人与卑南人则将死者的尸体用麻布或卷席紧包后埋葬。现今各族群”方穴蹲葬“已不多见,多行”仰卧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