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妇女节活动方案,三八妇女节马上就要到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妇联妇女节活动方案,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
妇联妇女节活动方案:篇1
各区、县(市)妇联,市直开发区妇工委、各团体会员、市直各系统妇委会、有关单位: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妇联系统改革创新之年。组织开展好2016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各地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作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的首要任务,通过深入学习、凝聚共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利用节日契机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妇女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运用妇女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充分利用“妇女之家”等工作平台,面对面地引导广大妇女学习体会中央和省委精神,推动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进一步落到基层、进一步入心入脑,引导广大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信心和勇气,集聚向上力量。
二、认真开展“一下移两下沉”专项工作
“一下移两下沉”专项工作是“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基层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的延伸。“三八”期间,全市各级妇联要积极响应,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各地实际,协调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及巾帼志愿团队等,围绕妇女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婚姻家庭、文体健身、家庭教育等需求开展服务,把送服务项目下基层工作同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广泛建立以基层妇联干部为主导的、不同类型的联系妇女群众的QQ群和微信群,开展网上组织宣传、服务引导妇女群众的工作,让网络渠道成为妇联组织紧密联系群众、加强工作互动、传播正面能量、开展宣传服务的纽带和平台。
三、广泛开展2016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各地要继续做好2016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今年的寻找活动要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向各级党政机关延伸拓展,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树清廉家风。重点突出家风的宣传和传播,着力发现、挖掘、传播蕴藏在“最美家庭”中的良好家风,宣传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人故事,更好发挥好家风好家训的道德教化作用。重点增强寻找活动的互动性,充分运用网络及新媒体优势,将活动触角延伸到广大网民,形成网上往下共同寻找、线上线下彼此互动的局面,运用社会化、网络化、群众化的工作方式,使活动更广泛、更深入、更有效。
四、大力开展先进典型评树宣传活动
节日期间,各级妇联组织要举行“市级美丽家园示范村(带)”、“最美巾帼护水志愿服务队”、“最美巾帼志愿者”、“最美妇女主任”、“最美家庭”等优秀典型评树宣传活动,组织各类先进事迹报告团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加强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用真实的故事感染身边人。同时要着眼于扩大社会影响力,探索用好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发动群众点赞投票,全方位展示宣传优秀女性(集体)的卓越贡献和感人事迹,深度挖掘扩大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网上网下学习优秀女性、争做优秀女性的生动局面。
五、加强《反家庭暴力法》法治宣传
各地要以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借助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等团体会员的力量,利用遍布城乡社区的“妇女之家”等工作阵地,大力开展反家暴法治宣传,推动法律有效实施。常态化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组织开展“三八”维权活动,指导各地进一步创新集信访受理、普法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帮扶救助于一体的基层维权服务工作模式,为妇女群众提供近在身边的便捷的维权服务,引导广大妇女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增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
六、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
节日期间,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以社区和乡村妇女及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以解决家庭日常生活领域所需所盼为目标,以开展家庭关爱、家庭发展、扶贫助困、心理健康、绿色环保为重点,开展“邻里守望·姐妹相助”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把服务做到妇女身边,做到妇女心坎上。要充分宣传报道各种学习宣讲、培训示范、慰问志愿活动,全面展示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中的主体地位和“半边天”作用,突出性别文化特征。
各区、县(市)妇联“三八”节期间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请及时上报市妇联组宣部(邮箱:xx)。
妇联妇女节活动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量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常熟市妇联“关于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1周年的通知”精神,举行庆“三八”系列活动。旨在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教职工爱岗敬业,乐意奉献的精神,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二、活动设想:
1、组织广大女教职工认真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婚姻法》。
2、举行20XX感动石梅巾帼风采石梅“十佳”事例评选活动。
3、20XX感动石梅巾帼风采“十佳”事迹板面展出。
4、举行20XX感动石梅巾帼风采“十佳”事迹报告会。
5、举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
6、组织女教职工“迎着春光,我们相约去踏青”XXX一日游。
7、组织部分老师参加教育局举行的网上知识竞赛;文艺会演。
三、活动安排:
1、2月20日至3月10日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
2、2月20日至3月2日评选XX·感动石梅巾帼风采“十佳”事迹评选。
3、3月8日(周三下午1节后)举行XX·感动石梅巾帼风采“十佳”事迹报告会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
4、3月7日2011·感动石梅巾帼风采“十佳”事迹板面展出。
5、2月28日组织部分老师参加教育局举行的网上知识竞赛,3月4日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文艺会演。
6、3月12日组织全校女教职工“迎着春光,我们相约去踏青”XXX一日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