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缤纷;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的时候就早已不在了!
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须知法守法,并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完美的第一步!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期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显得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也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此刻,有多少祖国未来的花朵因受到不良条件而枯萎。他们本应在他们向往的地方读书、就业,为自我那一张白纸填上辉煌的一笔,让自我成功!
从青少年犯罪案件来说,青少年犯罪都有重要的原因:家庭破灭,受到社会上的不良接触,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看电影,上网。也有自身原因,不良习惯,小时候,经常偷偷摸摸地偷同学的东西,同学不向教师反映。所以就给了他们机会,产生了侥幸心理。
所以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并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犯法的事情令自我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在那里真诚的呼吁每一个人,不要让自我悔恨终生、自毁前程!从此刻起,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给自我的人生填上辉煌的一笔,让自我的人生更亮丽、更成功。
这堂法制教育课主要是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的原因展开论述。这次课题,使同学们更好地认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加深了同学们对社会的了解,提高了同学们的自我防范、抵御本事。意义深刻,深入民心。
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什么事情都会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成长。有的青少年因家庭状况发生变化,觉得自我是父母的包袱,觉得父母抗拒他,不理解他,不能调节好自我的情绪。于是,借酒消愁,吸食毒品,做出一些损害自我的身体和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真令人害怕;四处游荡,经常结伴到酒吧、迪士高、网吧等地方,乐而忘返,成为了逃学威龙。有的父母则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所以,他们胡乱结识朋友,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期望父母能关心自我,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坏事做尽……如果青少年长期如此,最终会走上不归之路,把光明的前途白白地断送。
很久很久以前,听到一个关于少年犯的故事,十分悲惨。曾以为那只是故事,离我很远很远。今日,在校领导的组织安排下,我们全校师生观看了法制教育片,才明白,故事里的事,离我们很近很近……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不是一个漂渺的概念。它如此真实,无处不在,触手可及!财产纠纷,故意伤害,过失杀人,侵权,遭遇假货维权……
法制教育片里的少年,也曾是祖国的花朵,也将是祖国未来的栋梁。然而,有些花儿枯了,有些栋梁朽了。为什么,为什么?说来让人扼腕长叹!那些拥有大好前程的少年,有的只是一语不合,便抄起刀子,举起拳头,狠狠地挥向朋友,同窗。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不共戴天之仇。仅仅因为话不投机,便闯下大祸,失去自我大好前程,真不值啊!
想到那里,我不禁想起前一段时间闹得网上网下沸沸扬扬的药家鑫事件。药家鑫要是懂一点法律知识,以他的智商,是很容易在赔钱和偿命之间作出选择的。可惜,他枉为大学生,居然一点法律都不懂,唉!
人的生命仅有一次。我们必须做的,就是把握好今生今世,不去浪费自我的生命。我们的生命,是父母给的,我们没有理由伤害它!如果我们做了错事,失去了自由,甚至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那么,我们的父母,将是天底下最最悲痛的人!我从网络上看到,药家鑫的妈妈已经患上了抑郁症,生不如死,多么可怜的母亲啊!
每一个人,都必须为自我的错误承担职责。一旦铸成大错,悔恨,自责,毫无用处。因为,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很多时候,犯罪只是一时冲动,如同法制教育片里的那些孩子。所以,当我们遇到矛盾,火冒三丈的时候,必须要抑制住自我的冲动。切记,冲动是魔鬼!
同学们,让我们自尊自爱,慎重交友,并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依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我祝愿,蓝天之下,所有的青少年,都能健康茁壮的成长!
我祝愿,阴暗肮脏的监狱里,永远都不会有青少年那稚嫩的身影!
今日,我校的篮球场上展出了许多法制教育图片,深深得吸引了同学驻足观看,出于好奇,我也凑了上去。
图片中大都是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看的毛骨悚然,此刻回想起来还胆战心惊,久久不能平静,就如同是一幕幕的电影在我眼前回放,历历在目。其中有一个案例我印象最深刻:一个男孩因为憎恨他的母亲而在母亲的药里放了农药,导致其母死亡,而他高兴之余,也为此付出失去年轻生命的沉重代价,一个正处于花样年华的生命就这样匆匆地结束了。
图片中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从偷小钱到抢大钱,杀死教师,吸毒……看到这些青少年犯罪的事例,我是既震惊又深受教育。为什么这样事件层出不穷,比比皆是为什么青少年发生频率那么高我想主要原因是他们不懂法,并且自控本事比较差,管不住自我,教师经常教育我们说“勿以恶小而为之”,而他们却当耳边风,积少成多,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比如我们身边就有一些同学,经常逃学,进出网吧、游戏厅,与“黑社会”接触密切,我想长期发展下去,后果必将不堪设想。
虽说走向青少年走向犯罪,学校,家庭,社会都有不可推卸的职责,但关键还在于自我,我们正处于似懂非懂的年龄阶段,更要学法,守法,经常洗涤我们的心灵。从这触目惊心的事实中,我们也应吸取教训,认真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新时代的好学生,让犯罪现象永远从生活中消失,让我们每一天都沐浴在陽光中,充满微笑,充满期望……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十分重要的。学习法律知识既能保护自我,又能养成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这天在收听学校红领巾广播的节目时,我再一次认识到做一名小学生不但要遵守知法守法,还要学会保护自我。
记得有一次,我从《今日说法》节目中看到,在某个小村庄里,有两个七八岁小女孩在路边玩耍,正好被一个喝醉的老头看到了。那个老头用糖果把她们哄骗到他家,然后就伤害她们,因怕小孩出去乱说,最终老头残忍地把两个小姑娘杀害了……尽管最终老头理解法律的制裁,被判死刑。可是两个可爱的小女孩再也回不来了原本刚刚开放的两朵小花,就这样凋谢了!两个家庭也不知何时从悲痛中走出来!看了这件事,我心里既害怕又震惊,心想:我们必须要从小学习并掌握保护自我的方法,并且告诉身边的同学,一齐来学法知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保护家人和朋友。
这段时间,我们学校开展了“宣传法制,珍爱生命”的主题教育活动,透过参加这次活动,我了解了许多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学会保护自我,就必须要做到: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有陌生人搭讪,必须随机应变,尽早离开;不能随便理解陌生人任何东西。学会保护自我,学好法制知识,从此刻做起,从自身做起。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理解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这世界没有“法”,会怎样样?我想我必须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练法轮大法的练法轮大法。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貌呀!!!所以说,法律,是不能没有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别不相信,比如你放学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会生怕自我被打劫。如果这是你看见一个大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可是如果你看到一个6年级到高二年龄的男孩(包括辍学的),那你可能会很害怕。
可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如果连未成年人也走向犯罪的道路的话,我们祖国未来的期望在哪?
其实,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很多律师抓住来利用。所以说,我们的心中也要有个道德底线,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有个明白。
“法制”,指的是法律和制度,是作为好学生的我们就应遵守的。可是,一些人违反了法制,误入了歧途,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事件在频频增加,我们看着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可曾想过,这些和我们差不多大的青少年,为什么要违反法律和制度呢因为青少年自我控制潜力很弱,没有法律意识,把犯罪当成了儿戏。所以,教师经常给我们讲讲解法律知识,还请了家长进课堂,为我们普及法律知识,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进班级,法律进学校是务必的。
学校里,我们不但要学习文化知识,并且从小就就应重视“法制”二字,增强法制意识。在学校这个和谐美满的大家庭中,我们就应友好团结,和睦相处。可是,有些同学为一件小事与他人争执,大动干戈。虽然往往只是擦破点皮,但如果你养成这个坏习惯,长大进入社会就有可能对人大打出手,甚至构成故意伤害罪。
学校里还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偷窃。一次,我把一支新买的铅笔放入文具盒中。可当我上厕所回来时,就发现新买的铅笔不翼而飞。这种现象,我们学校时有发生,隔三差五,便有丢钢笔的,丢橡皮擦的,丢书的……个别班的教师一旦查出来,可是也是批评几句,这样轻微的惩罚让有的同学养成了坏习惯。以后成年了,偷窃了别人贵重的东西,便不是说几句那没简单,而是构成了偷窃罪。
由此可见,法制是多么重要!在此,我期望我们学校能长期开展法制课堂,让学生们对法制有更多的了解,创造和谐学校。为了我们能够好好学习,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为了我们能更好的走向社会,我们就应把法制当成最重要的一门功课来认真对待。我们江北实验小学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典型。我喜欢我们的学校。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就应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仅应得到实现,并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有统计证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如果你认为“此刻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刻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此刻仅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学校,融入社会这个大群众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我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我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这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齐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可是最终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我的好奇心太强和自我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我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今日我们学校请了一位朱警官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节法制课。使我们进一步走进了法律,增强了法律的知识,并进一步让我们体会了法律的无情。正是像那位警官所说的有些人因为上网吧玩,最终使自我走向了犯罪道路,最终却害得自我进了监狱毁了自我大好的前途,这都是好奇心惹得祸。
这使我想起了电视上艘播放的吸毒和贩毒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那还不是他们一时的好奇和贪婪心,使自我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并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难道不是这样吗?犯法把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要每时每刻都警备,不要误入禁区,那只会让你走向黑暗,最终落入法网进了冷冰冰的监狱,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没有人会来救你,所谓“法律无情,人却有情”。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细心,细心,再细心,否则便会自废前程。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所以我还要劝告大家,细心使得万年船。自我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上周四午时,我们学校请来了法院的工作人员上周四午时,我们学校请来了法院的工作人员,给我们讲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我们听了大吃一惊。
一个个案件,让我们明白了那些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的青青少年是怎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想,造成他们此刻的样貌,直接原因是法律知识过低,认为自我做的是不会触动法律,等到事情弄大了,才反应过来的时,已经太晚了,有很多青少年是一时冲动杀了人,如果当时静下心来想一想,杀了人会带来什么后果,也就不会弄的一番不可收拾。
犯了罪,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把自我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的生命是不可重复的。青春时节,朝气蓬勃,斗志昂扬,是充满活力与活力的完美时光。而有些人把着完美时光,全浪费在昏暗而没有自由的小黑屋里。
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明确法律知识,赋予的权利,学会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不再作出伤害他人,伤害自我的事情。
人生长途中我们就好比是一个尖尖的三角形在并不平坦的路上吃力的向前走着,而教师和家长的教导能把我们的角磨的圆一点,慢慢的我们变得越来越圆,而容易拌到的地方就越来越少,自然我们就越来越安全啊。可见这些教导是多么的重要。
家庭安全是我们很容易忽视的,我们必须要做到防火、防电和防盗:要正确使用燃气和煤气等易燃品;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随手关灯;自我一个人在家时,不要接陌生人电话或者给陌生人看门等。
在公共场合更应当注意安全了:我们应尽量少去人多的公共场合,因为那样既不按全又可能被传染疾病;春节期间,我们必须要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放合格的爆竹,最好不要再加存放爆竹,更不要放在陽光下;不要在未经开放的地点滑冰、滑雪、游泳或者是钓鱼,这样占小便宜只会吃大亏;不要去18岁以下儿童不能去的地方,也不要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搭讪,出去找同学也必须要先与家长联络,不可擅自作主……
短短的一节生动的法制安全教育课就这样结束了,每个人都听得入神,我相信我们大家都会过一个欢乐、充实、安全而有意义的春节!
一个天色有些暗的午时,学校组织了一节法制安全教育课,这次课的主要用意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有些不以为然:犯罪这种事离我们远着呢,办这种课堂就是浪费时间。可是当我听到那一件件让人惋惜不已的事件时,这种想法就从我的脑海里彻底消失了。
当我听到某位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同学因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时候,我心里顿时充满了惋惜之情:他年纪轻轻,以前在学校是一个优等生,本应是一个在陽光下享受完美青春的少年。可就是因为交友不慎和所谓的“哥们义气”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之路——把一个无辜的女孩子残忍杀害。我想,这是因为他法律意识太差,并且不懂得辨认是非:他所认为的好哥们其实是一群不良少年。他只要压下那一时冲动的劲头,便不会走向犯罪的道路,也不会在黑暗冰冷的监狱里等待青春的消逝。我也曾为他感到悲痛:并不是他主动的去杀人,所以他很……我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词语来形容,他只要对法律有一点点认识就不会犯法,也就不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法律是不可打破的,一旦触犯到了法律,那他的行为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都算是犯罪。
这样鲜活的案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不得不去了解法律,真正的认识法律,否则,就会在不经意之间走向犯罪道路。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做事要坚持冷静,不能冲动,异常是在交友方面,更要细心谨慎,万一结交了什么不好的朋友,就会“近墨者黑”了。要明白,我们的人生还有很长的一大段需要我们走,不要因为一时的迷茫、贪婪、仇恨而让自我终身遗憾。并且我们还有尽量帮忙那些才刚刚走上歧途的同学,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关心、爱护,起到悬崖勒马的作用。
总之,这次课堂为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当把其中的道理牢记在心。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我的生命充满了礼貌的光芒。
4月29日的午时,我校在操场上举办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听后使我受益匪浅。首先是马主任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之后索性辍学了。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猫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并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他将自我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
马警官从众多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我们不就应做的事,告诫我们要“好习惯,早养成。”
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在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在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消防叔叔告诉我们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首先,不能惊慌,要打消防电话“119”,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逃生,逃生时不能乘坐电梯,不能贪恋家中财物而不逃生……生活中处处存在危险,只要我们懂得法制知识,就会更加安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让我终身难忘。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期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向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所以,我们务必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例如,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有的同学因发生了纠纷,而引起了打架斗殴,有意伤害他人,这明显是不对的,这样一来,不仅仅会受伤,受教师父母的批评,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以上的例子,足以看出那些人的道德观念是多么落后。党中央就此采取了相应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小小的事例告许我们一:要讲礼貌,懂礼貌,团结同学。二:同学之间有矛盾要找教师或家长解决,不能互相动手打人,不能欺负小同学。
我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家长和学校的教导。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我从中学会了不少,明白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应对周围的事物……教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一犯错,父母就会立刻指出来,
教育我们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在这种环境下,我渐渐地懂事了许多,时刻铭记教师家长的话,用法律来约束自我,使自我避免犯错误。
正确做到与法律同行,透过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忙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朋友们你们是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你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吧!因为仅有你意识到了,你才能理解教师们“苦口婆心”地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自觉来支持。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上周三晚上,我们全体住宿生一同观看了一档法制教育系列片《勿让恶习染青春》,影片中的许多青年因为触犯了法律,关进了少管所里,他们都是由于当时的一时冲动与好奇,造成了此刻的后果,他们都因失去了以往自由的生活而后悔莫及。
法律是无情的,是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片中4名少年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而他们犯罪的原因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今日的后果。他们为此都后悔不已,但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他们意识到自我的错误时,却都已经太晚太晚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基本上来源于社会和家庭教育。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未来。如果管理体制有误和受周围不良环境的影响,正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未成年人,由于没有“免疫”本事,那么很容易因为一步之差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例如2004年4月份,贵陽市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抢夺、抢劫、盗窃)犯罪的专项行动中发现,在贵陽市区街头的"两抢"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所为,作案频率高,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据行动第一阶段的统计,在公安机关破获的南明、云岩两城区的523起各类刑事案件中,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所作案件占37.4%,占314起"两抢"案件的73.6%;在抓获的违法犯罪人员中,未成年人占42.3%。该局今年第一季度统计,全市共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2000多人,其中18岁以下(不含18岁)的作案成员占26.2%。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目前"四类"(两劳释放、吸毒人员、暂住人口、违法青少年)高危犯罪人群之一。
由贵陽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一个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职责的法定年龄,最小的仅有八九岁。2002年3月,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鸿门村15岁辍学少年王某,纠集3名中学生砍死“仇人”。今年2月1日晚,西安市一商贸学院16岁学生马某,将家属院14岁女学生芦某掐死后实施奸婬。事后,马某将此事告诉景某,景某帮其移尸,并资助马某100元让其外逃。法网无情、法网恢恢,伸手必抓,违法必究!一时的冲动、一时的失误,终生遗憾!给自我的家庭和亲人带来无限痛苦!
今日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在这个美学校里,生活在自我的班级里。自然会有各种法律、校规、班规制约着你,而你必须无条件服从,必须去配合它。因为它是规则而你做为团体中的一员就必须服从。让我们重视起来吧!增强法制免疫力杜绝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