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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

点击: 时间:2023-07-08 18:29:14

第1篇:《飘》读后感

《飘》中,主人公斯佳丽是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性,她的命运,让读者难以忘怀。仅28岁的斯佳丽,仿佛经历了所有年龄段的岁月:孩童时的无忧无虑,青春中的懵懂与骄傲,婚后的平凡与枯燥,战争呼啸而来后的崩溃与坚强,以及恢复平和生活后那份后知后觉、真爱远去留不住的苍凉。

关于人性的善恶,我不敢妄加评论,毕竟我走过的人生路也没有那么多的故事。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内心是矛盾的,既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如果把她放在现代生活里,应该会被很多人讨厌吧,讨厌她的自私与孤傲。事实上,她又不得不令人敬佩,佩服她的坚强勇敢,佩服她不顾社会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平心而论我还是有点同情斯佳丽,或许她那些“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只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吧,没有选择也是一种选择。想一想也确实如此,都是为了生存,处在那样一个动荡变革年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只有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带领全家人免受饥饿,才是出路。她从不管男人挂在嘴边的“荣誉”、“自由”等等,一心认为在战争时期,填饱肚子和冲锋陷阵一样伟大。斯佳丽通过斤斤计较赚来了维持生活的钱,通过各种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斯佳丽无疑是果敢坚强的,这也是她身上最可贵的品质。她不懂得什么叫妥协,她的字典里几乎就没有这个词,为了达成目的,无论用什么办法和手段都无所谓,她藐视权威,不信上帝,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她都面对现实,千方百计挺过去。毫无疑问,斯佳丽这个角色带有夸张色彩,但其性格中的每一个特质,其实都能映射到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也许我和女主人公斯佳丽一样,并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爱什么,追求到最后,说不定也只是自己的那份不成熟的执着。女人嘛,无论社会多么物质、人情多么世俗,就应该敢于真实的展现自己、始终充满着活力,如此坚持,坚强、强韧,做生活的强者。“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是斯佳丽屡试不败的法宝。是的,过去的已经过去,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明天会带来新的希望,只要自己付出努力,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困难,明天的一切都会好起来。女人的力量是无穷大的。

当你遇到磨难时,要记住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

第2篇:《飘》读后感

“Tomorrowisanothrday‘’不错,这就话正是出自《飘》这部书,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正如书中的人物,每一个都值得回味。

像思嘉这个人,让我看了是又爱又恨又同情。爱他的勇敢,坚强,执着,他不为失去爱的人而一蹶不振,,而放弃他,只是更加努力得去追寻他,相信自己一定有办法征服;不为自己出身贵族,而对土地置之不理,她可以放下以前所说的一切教育和优质感,去下地干起粗活来;不为他人的想法而放弃事业,他可以挺着大肚子,盯着陌生人异样的眼光,干自己想要的事业。

恨他的自私无视他人,以自我为中心。他只为自己爱的艾希礼,而无视白瑞德对他的爱;他只想得到自己想要的,而去抢别人的老公,虽然最后没有得到;他只为自己的一点怀疑之心,而去偷看艾希礼写给媚兰的信。

同情他悲惨的婚姻,她嫁了三次。第一次为了赌气,很快,她老公因为害了肺炎,又染上麻疹,毫无光彩的离开了人间;第二次为了钱,起拯救保卫家族的那片红土地,但不久她老公又被枪弹击穿了头去世了;第三次它虽然是为了乐趣而结婚,但当她爱上白瑞德时,他已绝望了,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了。这告诉我们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在这本书中,媚兰也是我非常敬佩的人物,佩服她的外柔内刚,佩服她的默默无闻,佩服她的善解人意。他一直在艾希礼背后默默支持,守候他,就算北老进城,有将近分娩,她依然镇定自若。当他听到别人说艾希礼和思嘉抱在一起时,即使他亲眼看到,也执意相信他们,维护思嘉的自尊心。当她。思嘉和其他人没有吃穿时,虽然身体虚弱。但也和思嘉一起下地干活。当他看到思嘉杀了北老时,没有一点慌张,而是和思嘉一起搜刮北老的钱财埋藏尸体。

还有一位主人公叫白瑞德,我喜欢他勇敢,对爱的执着。它可以几十年深爱这思嘉,可以为了她冒死去偷马,冒死保护她。但当思嘉醒悟时,他的爱早已消失了,就像他说的“即使是最最牢固的爱,也会有消失的时候”

他的爱国情怀也不亚于对思嘉的爱,到最后关头,即使他知道这场仗必死无疑,但还是入军了。

我喜欢这部书,正因为它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文字优美,人物生动逼真,饱含作者对美国南北战争的思想情绪。

《飘》——一部历久不衰的历史传奇!

第3篇:《飘》读后感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第4篇:《飘》读后感

战争没有向人们所期望的那样,还是像个灾星般的降临了。昔日风景如画的田园,变得满目疮痍,青鸟绝迹,荒凉如梦。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陌生和无助……

《飘》可谓是20世纪世界文坛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故事发生在场面宏大的南北战争时期,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用细腻简洁的手法为我们描写了女主人公斯佳丽·奥哈拉在战争中逐渐成长的历程,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凄婉动人的爱情故事。其中,斯佳丽不屈不挠、用减轻改写人生的精神使这部小说散发着无穷的魅力,令人着迷。

身为一个富裕种植园主的女儿,斯佳丽本身就没有那种千金小姐的矫揉造作,而是真实、富于追求。面对战争,她希望回到家的自己能像小时候那样得到母亲的庇护,但摆在她面前的'事实却是母亲早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往日风光不复存在,一切家庭的重担顷刻间都压在了斯佳丽身上。但她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承担了起来。即使她在大太阳底下累得腰酸背疼,即使她纤嫩的手被棉花荚磨粗,即使大多数人都想着法儿地偷懒,也抵不住斯佳丽心怀的期望:“明年的庄稼已经成长茁壮,碧绿的田地一亩接一亩绵亘在那里。”有坚强信念陪伴,再辛苦的劳作也将化为慢慢地动力,再凄苦的泪水也将化作欢乐地微笑。也正是因为如此,塔拉庄园才能够得到恢复,又坚强的武装起来,重新投入到战场。

坚强,就像一把无坚不摧的刻刀,把人生路上的一切障碍都雕琢成绝美的风景,穿林而过的的风雨,也只会是这把刀变得愈发的锋利罢了。在爱情面前,虽然斯佳丽一直误解了用各种方法对自己百般爱护懂得瑞特,一次次伤害他,甚至所有人都认为斯佳丽的醒悟已为时过晚,瑞特因受伤而麻木的心不会再被唤醒,但是“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言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眼前。如今就是这种精神,她要断然地把头抬起来。”这就是斯佳丽,面对一时的失意与拒绝,她没有心灰意冷,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给自己打造了一颗坚强的心,昂起头来继续争取。虽说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我们无从知晓后来的结局是否圆满,但是她用一座精神的堡垒托起了人们无限美好的遐想。试想,如果一个人连敢于下定永面挫折、冲破重重阻挠的决心都没有,还有谁会赋予他成功的希望呢?又还会有谁会展望到他奔向成功时的喜悦呢?

战争,在流年中渐渐隐去。而一颗坚强的心,则会在斑斓的潮流中越发的夺目。它就像一道曙光,照耀着品味过悲凉与沧桑的生命,诱惑着他去追求明天的太阳,不甘放弃地去描绘浓墨重彩的瑰丽人生!

就像最后斯佳丽所说的:“明天,我会想出好办法的。无论如何,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将深深地铭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脑海里。

第5篇:《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第6篇:《飘》读后感

时间在人的味蕾上跳动着,抽出了什么,又注入了什么,人的味觉在不断改变。品味的最好疗法是去一遍一遍地品尝、回味。

我想品读经典更需如此。第一次 读《飘》时,品的是爱情。早从中国经典里坚定了“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爱情观念,便固执地认为爱是要放弃一切,哪怕是放弃生命,也要化作双飞的蝶,相守生生世世。那时我不喜欢郝思嘉,她是个功利又极富心计的女子。

全世界的男子只是她变强的阶梯。她虚荣、偏执,像是戴着女神面具的狼,桀骜不驯。我更喜欢媚兰这个温婉的'女子,她是轮明月,流动着月华,就那样温润了人们一颗疲惫的心。我想,若我是卫希礼,我也会选媚兰为妻的吧。

看郝思嘉跌跌撞撞地一路走来,像看一场事不关己的戏,冰冷漠然,只道她是爱情的叛徒,把美丽的童话瓦解得支离破碎。上天便来惩罚她,让她总是在失去中才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一晃很多年,我才知道,很多事情我不懂,现实不是童话。很多时候,周围一片迷茫,想要放弃时,依稀见到了那样一个女子。

于是再翻起微落尘埃的《飘》。

这一次,我看不懂爱情,我只看到了人;我看不懂童话,我看到了真性情。

我想,她美得真实勇敢。

她没有戴着天使的光环,因为她不是生活在童话世界里。她的身边有纷飞的战火;乱世中,柔弱只会让她化为落花,所以她选择了勇敢,为自己换上了男人的脊梁。她嫉妒成性,深深地恨过“夺爱”的媚兰;可是她的生命里她舍不得完全抽走善良,于是保护着在童话中幻想的媚兰。她柔弱无比,在不同的男人面前会泪眼蒙眬,用眼泪赚取世人的同情;可转过身,她的刚硬会让世间的男人望而却步……

世间所有极端的性格,纷繁杂乱,却是如此完美地融成了一个郝思嘉。正是因为这矛盾而又统一的融合,她的美倔强而真实。

记得一个细节:她用柔嫩的小手刨着土,踉跄着寻找食物,四周黑暗成了忧伤。她恐惧着却无悔,她愿用染血的手换回家的美丽。

她是一只蝴蝶啊,她的生命原本该充满了鲜花与阳光,就算飞不出沧海,又有谁忍心去责怪?

她是一只最美的蝴蝶,骄傲地飞过苦难之海。书中最后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想,明天,她会收获爱情的,我祈祷着她的明天和我的明天。

下次,我期待着时间给我的舌头以新的赏赐,我将品读出另一种《飘》的味道。

第7篇:《飘》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影响人的一生。《飘》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战争会改变一切,不是吗?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流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血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这美好的一切,在战争后。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母亲患病而死,父亲从此沉默,农场近乎荒芜,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的重担都落在了十九岁的思嘉肩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要养活一家九口人。这对于一个原先高床软枕、锦衣玉食的大小姐来说,是多么大的落差啊!

要是换做别人,恐怕无论如何都不法接受;比如说思嘉的妹妹苏伦,比如说思嘉暗恋的对象阿希礼。当困境来临时,他们都选择了逃避,选择了怨天尤人。相反的,对于思嘉,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舍弃以前的思想,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就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温柔的`典型贵夫人,却又是非常能干的女人,母亲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地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想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

第8篇:《飘》读后感

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美丽,像是光芒撕裂开一大片黑压压的阴霾,然后无数白光瞬间涌进来,照亮一整个世界。

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足家庭里的庄园主的女儿,一个心里只想着舞会、郊游、围着她转的崇拜者的小姐,因为一张战争,将一切一切美好的梦境举到头顶,然后重重砸到地上,碎了一地的过去。几乎所有柔弱的南方男子,扛起了以前只用来狩猎的刀枪,毅然冲上了前线,开始了长达多年的--美国南北战争。

18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身在亚特兰大的斯佳丽不得不被迫逃出被北军包围的城市,带着怀孕的梅勒妮回到塔拉老家去。她听见炮火在破旧的马车旁边炸开,熊熊烈火似要吞噬全部,恐惧从后脊梁蔓延到发根,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逃!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结束。几乎所有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悲愤。而在斯佳丽的心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

一个瘦弱的女子,肩上担负着整个庄园大大小小的事务。最敬爱的母亲因瘟疫而死,不久后终日守在台阶上盼母亲回来的父亲也一并跟随而去。单调乏味的玉米面取代了可口的甜点美食,本应拿着羽扇的双手被镰刀磨得粗砺不堪。她摒弃了贵族小姐的娇气和风度,传统淑女应有的礼节和矜持,不顾外界社会对她的指指点点,冲破一切枷锁,只是为了守护一个支离破碎的`家。

人究竟能承受多大的打击?答案是无尽的。一个人如果有信念,无论身上压的是多大的巨石,仍够可以要紧牙关,撑起一方小小的天地。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我生活在那样一种对女性设有条条框框的时代,面对外界的舆论和被敌军践踏后的一个家,是否能像斯佳丽那样,不屈不挠,自强不息?她告诉我,困难面前要坚强,也只能坚强,把血吞进肚里去,把泪水擦干,然后朝着光明的地方走去。

独立,自主。这是父母亲常常对我失望的地方。这个社会有太多太多阴暗面,只有勇敢坚毅地去面对一切未知的将来,才能生存下去,在这个迅速发展的时代立足。有人告诉我,我们这个时代是最好的时代,没有对女性的歧视,没有拘束,任何事情都取决于自己。

颠簸在回家路上的斯佳丽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一道光刺破了瞳孔,那是追求自由的光,洒在那条名为人生的道路上。

第9篇:《飘》读后感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丽,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丽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丽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丽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

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丽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丽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丽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

于媚兰,思嘉丽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丽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丽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丽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第10篇:《飘》读后感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由它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也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很久以前就想看这本书了,一直到这个暑假才把上集看完,也就是看到主人公思嘉在艰难地重建农场。尽管如此,但我已经觉得《飘》是本好书。是的,又是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背景,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但是,最令我感慨良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得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嘉面对逆境的时候,对传统,对自己沿袭甚久的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她是县里男人们中的明星,她的世界里只有参加不完的晚会,野宴,以及与男人们不停的调情。她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体内混合着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她以一个辽阔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的男人奴隶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与别人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一场战争毁灭了一切。那些漂亮的小伙子死了,迷人的.农庄被烧了。没有漂亮的舞裙和首饰了,她尊敬的母亲患病死了,开朗的父亲也因此变得沉默了,塔拉农场的男人们几乎跑光了,甚至连温饱都成问题了。一切重担都落在了思嘉19岁的肩膀上。总对于一位原本活在钻石之中的大小姐是多大的落差啊?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下落是,很多人会跃得头破血流,会跃得绝望了,会跃到失去生存的勇气。毕竟一个大老板沦落为捡破烂的,是需要多大的心灵负荷才能够接受啊!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迎合转变的人,才能够在残酷的社会中生存下来。还记得在深圳特区刚刚建立的时候,有很多勇敢的人放弃内地的稳定职业,到南涞。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这个新兴的城市,能够找到什么。可是,正是这些敢于吃螃蟹的人,建设了特区也捞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而那些迟到的人,只能够看着人家首先占领市场了。可是,谁又想到,那些先到深圳的人,在离开自己原本熟悉的环境时,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呢!

思嘉也像那些人一样,为生活的转变付出了巨大的勇气。相对于她,她的妹妹苏伦就只懂得在战后一味怀念那个过去的时代。而思嘉却决心创造一个时代。

《飘》的确是一部好书,即使跨越了那么长的时间,也适于这个社会形式。而对转变而改变自己的,甚至改变自己价值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第11篇:《飘》读后感

明天,是一种乐观单位

世界名著《漂》,它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动,郝思嘉的性格与命运让我心动,然而最让我触动的是她常说的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里,这也许就是一个她活下去的动力和信念吧。

有些读者也许认为,那是她在逃避现实吧;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在郝思嘉的心里,她说这句话并不是想逃避什么,她只是认为,今天即将过去,所有的不好的东西都将逝去,而明天,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我把这一精神视为乐观,而“明天”一词则是衡量乐观的单位。

世界上有多少个明天,就有多少份乐观。生活中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不同的人对待这些总有不同的看法和行动。刘禹锡说: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人生并非没有憾事,悲欢离合即为其一。古人早我们几千年就领悟了这个道理。仕途失意,亲人分离,家境贫寒,这些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道路。

期待和向往明天,其实是期待和向往一个新的起点,这是一种蓬勃向上的正能量。这一现象不仅存在于玛格丽特的小说中,在现实中也正是如此。霍金因生病而行动不便,只有三根手指可以动,他没有抱怨生活,反而创造了奇迹,写出了《时间简史》这本伟大的著作。当一位记者询问他是否觉得上天不公时,他只答道:“我的头脑还能动,我有我爱和爱我的人,我热爱生活。”春秋末年,越国国君勾践,曾败于吴,屈服求和,磨砺身心,日夜操劳,后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成强国,公元前473年灭吴。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不敢去相信明天,而是没有认真地过好今天。如果认真活在了当下,未来也一定有也一定是美好的。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乐天派从12楼掉下,刚要坠向地面时,他就对在楼下心惊胆战的朋友高喊:“瞧,现在还没事呢。”,但是幸运的事,他被楼层伸出的物什挡住了而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面对坠楼身亡的危险,那个乐天派表现出的毫不畏惧,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人们:面对困难,不要退缩;面对失败,不要气馁;面对伤痛,不要失去勇气。一个人的'成功,是有着乐观相伴的,因为乐观向上,使他冲开了多少感情的磕磕绊绊,使他在最高峰高喊:“永不放弃!”一个乐观者在每种忧患中都能看到一线闪光的希望,而悲观者却在每一个机会中都看到一种可怕的忧患。

一时的失意真的不算什么,挺一挺就过去了。别害怕,只要在心里默念: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呵呵,我想着就是作者玛格丽特要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吧。相信自己的明天,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以逢生。

第12篇:《飘》读后感

《飘》,又名《乱世佳人》,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从初中起就开始阅读,读过好多遍了。我喜欢主人公斯嘉丽的性格,坚强、不屈,虽有一点小坏、一点贪心,但当家人与生活需要她庇护时,她从没懦弱过,总是那么生机勃勃、充满斗志的去迎接每一次挑战与困境。

斯嘉丽﹒奥哈拉其实长得不美,却魅力十足,男人一旦像塔尔顿家那一对孪生兄弟一样迷上她,就难得留意她美不美了。在她显著的容貌特征中,既有母亲那种沿海地区法国贵族后裔的风雅,又有肤色红润的父亲那种爱尔兰人的粗狂。

无论如何这张面孔都是十分动人的:尖尖的下巴,方方的腮帮子,两只淡绿色的眼珠连一丝淡褐色都不掺杂,眼眶周围的睫毛乌黑浓密,两个眼角稍稍翘起。眼睛上面是两道浓密的吊梢剑眉,醒目地刻画在木兰花般的'洁白皮肤上。南方女子十分珍视自己的这种肤色,她们随时都戴着帽子,遮上面纱,戴好手套,小心翼翼保护皮肤免受佐治亚烈日的灼晒。

那是一八六一年四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陪斯图尔特和布伦特﹒塔尔顿坐在父亲的塔拉庄园门廊的阴凉里,她那模样就像一幅美妙的图画。

她身穿一条绿色新花布裙,十二码布料做成的波浪形裙裾散在裙衬上,跟父亲最近从亚特兰大为她买来的平跟绿色摩洛哥便鞋恰好相配。在这条裙子的完美衬托下,她十七英寸的腰身显得越发纤细了,方圆三个县的姑娘当中,就数她的腰身最细。她年方十六,可紧身胸衣却让她的胸脯显得发育相当成熟。

但是,尽管散开的裙裾使她看上去优雅得体,顺溜的头发绾成发髻显得风度端庄,一双白皙的纤手交叠在膝上,看上去娴雅文静,可她天生的本性却是掩饰不住的。在她故作娇态的脸蛋上,那对绿眼睛并不安分,既任性又生气勃勃,跟她的端庄举止明显不同。她的礼貌是在母亲的谆谆教诲和保姆黑妈妈的严厉管教下塑造成的,可她的眼睛却露出了天然本色。

在她左右两边,那一对孪生兄弟懒洋洋歪在椅子上,一边说笑,一边眯起眼睛透过里面点缀着薄荷的高脚玻璃杯乜斜着阳光,他们都长着两条长腿,脚上都蹬着一双高及膝盖的长靴,腿肚子肌肉发达,随意跷着二郎腿。哥俩十九岁,身高六英尺二英寸,骨架粗大,肌肉结实,脸孔晒成古铜色,头发的颜色是赤褐色,眼神中洋溢着欢乐和傲气,两人都身穿蓝色上衣和芥末色马裤,看上去就像两只棉桃一样分不清彼此。

第13篇:《飘》读后感

很多时候,社会的变革和人生际遇的沉浮就好像一阵狂风,以横扫一切的凶猛势头吹向你,并将你裹挟其中。狂风总有过去的时候,也总会带走一些什么,风过之后,有些人望着风去的方向怅然若失,妄图从回忆中找回往日的一切,而另一些人,则在匆匆回首之后走向远方,去追寻风雨后灿烂的阳光。我曾是前一种人,永远追忆过去的美好,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如果可能,我宁可永远不再面对现实。可是我错了。无论我逃避与否,现实都摆在眼前,我永远都无法逃脱,正如人无法拽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人总是要长大的,我告诉自己,你必须长大了,无论未来有多大的风雨,你都应该学会自己承担,任性和软弱不应该成为借口。面对暴风的袭击,你只有两种选择,被摧毁和经历洗礼、走向成熟。

记得有人说过,人和书也是有缘分的',像张爱玲笔下的男子和女子,千山万水,蹉跎岁月,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恰在那个时刻遇到了彼此,了解了彼此。我和《飘》早就相识了,却始终没有相知,《乱世佳人》这部电影也早看过,但那时候,我脑海中关于它们的全部记忆只是一个有着绿色眼睛和姣好容貌的女子,以及发生在她身上的传奇故事。至于那传奇背后隐含了什么,我那时不想了解,也不可能了解。看电影的时候,我只注意到华丽的场景和精致的服饰,以及男主角不羁的笑容和女主角猫一样狡黠而聪慧的眼神。而对于小说,我那时全部的了解都只局限在第一段文字,就是对女主角美丽容貌的经典描写。

“那斯佳丽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于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似的。原来这位小姐脸上显然混杂着两种特质: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因为她母亲是个法兰西血统的海滨贵族,父亲是个深色皮肤的爱尔兰人,所以遗传给她的质地难免不调和。可是质地虽然不调和,她那一张脸蛋儿却实在迷人得很,下巴颏儿尖尖的,牙床骨儿方方的。她的眼珠儿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有点翘,上面斜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那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就是她那一身皮肤,也正是南方女人最最喜爱的,谁要长着这样的皮肤,就要拿帽子、面罩、手套之类当心保护着,舍不得让那大热的阳光晒黑。”

是翻译名家傅东华的手笔,以后任何一个翻译者笔下的这一段落,都不及他翻译的有魅力。只是那时我只知道这是一个聪明而美丽的女子,却不知道她娇小的身躯要承载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我发现我理解了斯佳丽,并且从未和她离得如此之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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