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实施日期:
1、目的: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员工之整体文化素养,合理管制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权责:人力资源部总务文员负责图书的借阅管理。
5、内容:
6、公司所有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入册,并编制目录卡供本公司在职员工查阅。图书借阅制度。
7、每年6月、12月中旬彻底清查一次。
8、公共参考图书、辞典、珍贵图书概不外借,如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借阅者则通过正常借阅程序且当天归还。一般书刊、报纸可随意阅览,但不能带出图书室或撕剪,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
9、每周三、周六18:30~20:30为图书借阅时间。
10、公司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员工在借阅书藉时必须先查览目录卡,做好登记征得图书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外借,每次最多借阅一册,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周,若未能读完需办理续借手续。
11、员工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图书借阅制度。如有破损或遗失处3倍以上罚款。
[篇二: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规则
1、凭借阅证(入学时免费bàn zhèng)借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三楼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于两周后补发新证。补发新证需交押金伍元。如不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学生在离校前须交回借阅证并还清所借图书,无证办理离校手续者,须交纳补证费伍元。
4、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5、期刊一律不外借。
6、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偿。
7、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二、阅览规则
1、本馆阅览室仅对本校读者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如书包、雨具等不准携入室内。
3、阅览室陈列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仅限1册,阅后必须交管理员归还原处,不得随便乱放。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5、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抢占座位。
7、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得随便乱动。
8、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借阅规定
1、本馆书库实行闭架与半开架服务,凭本人借阅证借书。
2、学生借阅图书总数为4册,文艺类借期为30天,专业类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30天,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教职工借阅图书总数为10册,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一个月。
3、进馆后先查阅目录,按要求填写索书号,交图书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保持书库安静整洁,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爱护目录厅检索机等设备。
5、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在目录厅长时间逗留和阅览,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入库。
7、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四、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
1、借阅的书刊都应按期归还,只要有一册书刊逾期,本馆停止其办理再借图书手续。
2、逾期归还的书刊一律以册为单位执行罚款,逾期罚款0、1元/天。册。
3、凡在节假日及寒署假期间到期的书刊,按照“节假日规则”执行,即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系统自动将借期延至开学日后10天(以学生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黄金周期间(如五一、十一)到期的书刊,系统将借期延至正常上班后3天;不在以上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不享受节假日规则。
4、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必须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借期赔偿,超过天数按逾期天数处理后再予以罚款。
5、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5倍赔偿。
6、读者所借书刊不得圈画与损坏,情节较轻者按书价的10—50%罚款,情节严重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7、凡有盗窃书刊者,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篇三:小学图书借阅制度]
一、本图书室的报刊杂志只限在本校人员查阅,阅后报刊杂志如期归还。
二、图书实行凭证借阅制度,教学用书借期最多为一学期,其他书借期为一年,一次最多可借阅两本,欠书不予再借。
三、如需继续阅读,应及时续借阅手续。
四、爱护图书,不准在书上划道、圈点,更不准割页、撕毁,违者按规定罚款。
五、图书或借书证丢失,应及时声明,并按规定赔偿补办借书证。
六、转学或毕业者应及时办理退证手续。
七、保证室内卫生和肃静,室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
八、学校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4:30全天开放。
[篇四:小学图书借阅制度]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限借2至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至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一般图书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可以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一般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加一倍赔偿。工具、古籍图书按现价2—3倍赔偿,孤本或绝版图书酌情按5—10倍赔偿。
5、调离人员必须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必须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等。
5、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者按现价赔偿。
6、学生借书必须服从管理员管理,按年级段、班级分配时间,排队有序的借书。
7、倡导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借阅。
[篇五:公司图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须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二)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三)罚则
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