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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点击: 时间:2021-07-01 19:23:13

[篇一: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应遵循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机械设备的使用分散、流动、露天作业、工况差、磨损快等特点,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完善设备管理体系,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

第四条企业的机械设备属国家所有。企业领导应认真管好、用好、维修好机械设备,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能力,并在任期责任目标内,列入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的建设主管部门(包括各级企业管理部门)应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机械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规程、定额等;

2、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设备管理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指导企业合理装备;

3、组织地区或部门的专业化协作。发展机械租赁业务,组织专业维修、检测网点和配件供应社会化工作;

4、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机械设备管理经验交流和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为企业的机械设备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5、组织协调并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施工机械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的拆装、检修,建立必要的资质审查制度和管理办法。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组织或指定单位负责审批。

第六条企业经理(厂长)在设备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负责审定企业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对企业技术装备资产价值、技术状况和设备生产能力负直接责任;

3、对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经营管理目标、工作要求,并督促实施。

4、负责设备资产经营决策,管好、用好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资金;

5、协调好施工生产与设备维修的关系,防止拼设备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机务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机活动。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七条企业要建立机械设备前期管理工作责任制度。从装备规划、选型、购置、点检、安装、调试和验收投产都要有人负责,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换手续。

主要机械设备购置前,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讲究设备投资效益。

大型机械设备和进口机械设备的购置,由各地区、各部门的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防止盲目购置、重复设置。

新型机械设备到货前,应事先做好机务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使用前应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进口设备及其技术资料到货后,要认真清点、验收、登记,并及早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八条企业自制标准机械设备时,应事先提出报告和设计图纸,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制造。自制的机械设备经试用、检测,证明其质量、性能合格后,方可纳入企业固定资产。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保养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操作、使用、保养规程和管理制度。主要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所有机械设备都要有人负责。多班作业时,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企业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季节变化时要执行换季保养。新机械和经过大修理的机械,在使用初期要执行走合期保养。

大型机械设备要实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出技术记录,总结磨损规律。

企业要重视燃料、润滑油料等的正确管理和机械设备的合理用油工作。

第十一条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失修、失保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二条实行机械设备经济承包责任的,必须把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运行、消耗费用等列入承包内容,与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一起考核,对因拼投备、违章作业、失修、失保造成机况严重劣化,费用超支者,应按承包合同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有关主管部门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每年复查一次,无操作证者,不得上机操作或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锅炉、动力、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和测试工作。

第五章检修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按需修理的检修制度(简称定检维修制)。各类机械设备的检查周期、检查内容,由企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企业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工作。按照机械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施工生产,编制机械设备的修理计划,并纳入企业的年(季)度生产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修理单位要完善机械设备修理工艺,建立、健全修理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机械修理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工期、降低修理成本。要面向施工,服务到现场。

机械设备送修时,双方应签订修理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承担外单位修理任务的企业,必须具备修理资质。送修单位一般不得将机械设备委托给无修理资质的企业去修理。

企业要做好配件的合理贮备和管理工作。

第六章改造、更新、报废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制定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大型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必须经过技术、经济论证。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报废;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机械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组织技术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设备报废时未提足折旧的,应予补提。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械设备,应及时报废。

淘汰的机械设备不得向外租赁或转让。

第七章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新的以及经过大修理、改造和重新使用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企业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制度。设置机械设备安全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机械设备和操作者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工作条件危及机械或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现场指挥人员和机械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重视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对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运输、轨道铺设等都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运输,应由拆装专业班组负责进行。

第二十三条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者属机械设备事故。

机械设备事故分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元者。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者。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者。

[篇二:72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施工机械化水平,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和预防施工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卸、检修、改造、使用和报废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规定。公司系统非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务院国发[1987]68号文<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

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92令<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0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381号文<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3总则

3、1企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以科学管理方法进行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费用核算;适时更新改造,达到使设备技术状态好、安全运转、使用寿命长、消耗低、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高的目的。

3、2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设备管理部门和岗位,配备安全、技术、资料信息、资产管理等岗位,以适应管理职能的要求,负责企业设备管理的工作。

3、3各级设备管理机构的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总人数的50%以上。

3、4本制度所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指企业构成固定资产的起重机械、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维修和测试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耐用期限超过一年;

2)单机原值超过2000元人民币;

3)能独立发挥功能作用。

4基础管理

4、1凡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必须从所购或调入之日起,按行业规定的编号规则,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档。且每年年终要组织对设备进行清查,发现帐物不相符时要查明原因,追查责任,报上级批准后,会同财务部门办理盘亏(盘盈)手续。

4、2企业应制订本企业的起重机械原始记录、检查表、统计报表、机械和相关人员台账、机械合同等标准资料格式,并对相关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存档。建立企业施工机械总台账和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4、3设备管理部门应会同企业有关部门编制企业技术装备规划,并负责编制和参与审定机械设备购置计划,负责企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资质认证工作。

4、4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或参与编制重要调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选型、购置、大修、改造、报废、租赁等方面的安全及技术经济论证方案,组织对重要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技术检测和鉴定工作;办理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手续和报废注销手续。

4、5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为施工项目部配置、租赁起重机械等设备,并组织运输、试验、验收,确认满足施工要求。

4、6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对新型或进口设备的相关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及方法的引进消化和推广工作。

4、7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设备使用单位下达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

4、8自制非标设备或对原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设计或改造方案,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自制或改造后的设备,要检验合格,进行工业性试用,实际作业达500小时以上再组织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正式投用。涉及国家已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4、9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向外转让设备,应根据其价值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上海电建公司根据需要,在公司内部调配设备时,调出单位应保证调出设备完好,不许拆换原机零部件,并将原机附件、备件、工具及资料档案等一齐移交。

4、10设备报废应事先进行经济分析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报废:

1)设备磨损严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虽经大修但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报废条件,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或污染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合算的;

4)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

5)非标准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本企业不适用,其他企业也不适用的。

4、11设备报废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进行技术、财务审定,企业领导签章,根据设备价值按规定上报审批。

设备一经报废,严禁继续使用,也不得转让或出租。

5施工企业本部机械安全管理

5、1施工企业经理是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应明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起重机械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5、2施工企业本部的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施工生产中的起重机械和一般机械、工器具、检测设备进行归口管理;是起重机械专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5、3、施工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5、3、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起重机械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并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5、3、2负责建立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机械岗位责任制和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目标或安全指标;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下达的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

5、3、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本企业所用施工机械和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审定起重机械安拆、大修改造作业方案,参与编制或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机械配置和大型吊装方案。

5、3、4负责组织企业层面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维修、运输、试验等过程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安全控制措施的编制,并对作业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和指导。

5、3、5负责组织编制企业起重机械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审查和指导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和演练。

5、3、6按有关规定负责单纯机械事故和机械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并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3、7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评价和考核,并指导、跟踪、督查缺陷整改情况。

5、3、8配合组织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取证;建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

5、3、9参与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审查,重点审查分包单位自带起重机械的数量与安全状况,以及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方面的条款。

5、3、10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竞赛评比表彰,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5、4公司系统施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2)租用与分包工程自带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3)起重机械维修制度;

4)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队伍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查与执行制度;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与考核制度;

7)起重机械检验仪器、工器具管理制度;

8)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9)对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制度;

10)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篇三: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为确保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如下:

1、项目部需要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申报公司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2、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3、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4、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7、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2、设备启用验收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井架等。

3、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4、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由省、市府文件规定须经省、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一定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6、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轿箱限位、冲顶限位。

(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钉紧固是否松动。

(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嘴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7)检查塔吊路轨型号、轨距、拉杆、四组轨牌及路轨端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8)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9)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等避雷针、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10)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行业用电规范及当地的标准,严格执行。

(11)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

7、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科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机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设备科及项目部研究确定。

8、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9、塔吊、升降机、附着式脚手架在公司与产权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

(四)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维修规定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处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3、例行保养是由机操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5、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6、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7、各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整理汇总后备查。

8、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

(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3)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9、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声、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五)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作下列检查规定:

1、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2、设备检查内容: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档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平整,拉杆、压板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附墙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搭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0)现场设备用电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1)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2)机械设备的清洁工作是否做好。

3、对查处的问题有关项目部应立即改正,并做好相应记录,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设备科。

(六)机械设备采购规定

为了不断的提高企业施工生产能力和改革装备结构,加速施工机械化的实现,企业要根据装备规划,结合施工生产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增加,补充和更新机械设备,特作下列采购规定:

1、设备采购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小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井架、卷扬机、焊机、切断机、弯曲机、电焊机、木工机械等。

2、大型设备采购由公司设备科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在购置订货时必须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执行。

(1)编制采购计划、填写:材料采购(要料)计划表。

(2)选择合格的供方,对供方进行评价,填写:物资供方评定表。

(3)按<经济合同法>签订订货合同。

(4)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填写: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对采购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评价,填写:1)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2)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4、大型设备如项目部需要采购,必须将采购计划表报送公司设备科,经公司设备科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采购程序仍按材料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七)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对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定此管理办法:

1、分包方使用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现场使用的机械必须标识、挂牌。

2、分包方借用的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使用。自备的起重机械、人货电梯安装必须由市级认可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有市级颁发的“安装验收合格证”。

3、分包方自备的机械操作人员,特种工种等必须持有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项目部机管员对分包方施工设备负责监督与管理。

(八)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为确保大型施工设备进出场时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队伍进行评估,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拆装队伍(工程专业分包商评定表)。

2、拆装前,拆装单位必须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安全协议、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的设备科,项目部必须做好基础工程验收并归档备查。

3、办理拆装方案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拆装方案由设备科会同技术、安全科、总工室会审签署后方可进行拆装。

5、安装完毕后,须经公司设备科、市检测中心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吊、人货电梯的升级及附墙的安装拆卸必须由资质队伍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7、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队伍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拆装。

(九)主要设备完好标准

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搅拌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异常。

2、传动零件润滑正常,皮带传动良好。

3、水泵、水管、水箱、计量标尺刻度等给水系统正常,计算正确,跳动杆使用正常。

4、料斗钢丝绳、绳卡符合规定要求,上料斗挂钩保险完整有效,跳动杆使用正常。

5、各部紧固件牢靠紧固。

6、齿轮箱、齿圈啮合正常,无其他异常,齿轮箱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7、上料斗、出料口操作轻巧,离合器间隙符合规定要求。

8、电线、电器箱、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操作方便,整机具有良好的接地性能。

混凝土泵完好标准

1、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各部位操纵机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螺栓均在正确位置。

3、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

4、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完好,水管结扎牢靠,料斗无杂物,各润滑点润滑正常。

5、电缆绝缘良好。

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1、车容整洁,装备安全,保证车辆的完好性。

2、燃油、润滑油、冷却液及各种溶液均应注满,并做到四不漏(油、水、气、电)。

3、汽车各总成、组合件、零件和设备,连接牢固可靠,作用正常。

4、发动机运转良好,无异响,达到额定功率,保证汽车的牵引性能有最佳的动力效果,发动机启动容易,怠速转动平稳、加速均匀。

5、燃油系统工作正常,耗油量不超过额定值;润滑系统油压符合原车规定,消耗正常;冷却系统能保持发动机的正常工作温度。

6、离合器分离彻底,不打滑,不振抖;变速器换档轻便自如,不跳档,不乱档,无异响;传动轴无弯曲,工作时无振摆,无松旷,后桥工作时无异响,不过热。

7、汽车钢板弹簧,无断裂或错开现象;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8、前轮定位符合规定,转向轻便灵活,无旷隙;方向盘自由转动量不超过规定。

9、制动系统工作可靠,制动距离与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规定,不跑偏,不发咬。手制动作用可靠。

塔式起重机完好标准

1、塔式起重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运转过程中各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其他异响。

2、塔式起重机行走、起吊、变幅、回转、升降驾驶室电动机转动正常,钢丝绳断丝磨损不超过有关规定。制动器刹车片间隙适当,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减速正常,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规定要求,联轴节转动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钉紧固牢靠。

3、行走、变幅、起吊、升降驾驶室吨米限位动作灵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确,吊钩保险、卷扬机绳筒保险、升降驾驶、弹闸保险灵敏可靠。

4、机械各传动部位磨损不超过规定,整机损耗磨损程度不超过技术规定,主杆、腹杆头焊缝无开裂。

5、主要计量仪板面的刻度清楚,读数正确。

6、各部动作的齿轮箱、蜗轮箱、液力偶合器没有漏油现象,电缆、电器箱、电器线路漏电现象,接触器释放正常。

7、轨道路基、纵横符合要求,路轨阻挡器、行走限位碰击装置适当,固定牢靠,接地桩、接地线连接符合要求,夹轨器夹固良好,无变形弯曲现象。

8、驾驶室内窗开启自如,无破损,并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晣,视线良好。

9、各部传动滑轮组完整,转动灵活,无歪斜和卡阻现象。

10、塔吊附墙杆安装合理符合有关规定。

卷扬机完好标准

1、电动机工作正常。

2、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

3、联轴节及螺丝皮圈不得有明显松动,磨损。

4、制动器灵敏可靠。

5、电器部分无漏电,绝缘良好。

6、防护装置(包括绳筒保险)齐全、有效。

7、钢丝绳断丝不超过标准。

8、卷扬机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9、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50%。

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机械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无异响。

2、搅拌机无漏浆现象,拌筒内无结石,拌叶、拌臂不变形。

3、搅拌臂和拌叶的连接牢靠,无松动现象,拌叶和衬板的间隙均控制在3~6mm。

4、减速箱、水泵、水箱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无漏水现象。

5、料斗运行轨道平直,料斗限位灵敏可靠,料斗门开启自如,保险完好齐全,提斗钢丝绳断丝、锈蚀不超标,卷扬机电动机无异响,制动性能良好。

6、卸料机构操作轻松,出料快,卸料门与拌筒的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7、电器系统操作方便,接地良好,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电器箱门锁齐全。

8、整机外观清洁、整齐,润滑良好,支撑架无变形现象。

灰浆机完好标准

1、传动机构

(1)减速器工作正常,无异响,三角皮带盘无缺边,三角皮带无破损、脱层;

(2)联轴节传动无冲击、滑移;

(3)搅拌轴端无严重漏浆;

(4)拌叶无明显变形、卡阻、不得有碰击异响。

2、电器部分

(1)电动机工作正常,电线无老化,接地良好,不漏电;

(2)电动机风叶及防护罩齐全、有效。

3、机身部分

(1)主要部位无明显脱焊;

(2)机体不得有明显变形、开裂、腐蚀;

(3)主要零部件不得缺损、松动。

建筑施工电梯完好标准

1、传动机构

(1)电动机及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和振动;

(2)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3)刹车片磨损房地产e网不超过原厚度50%;

(4)安全限速制动器必须完好,无点击声响;

(5)齿轮齿条啮合正常;

(6)钢丝绳不得有扭曲,断丝在规定以内。

2、结构部分

(1)标准节整体无脱焊和变形断裂;

(2)各部连接螺栓无松动,梯笼和立柱之间的滚压轮转动良好;

(3)门电连锁良好,内外安全门操作自如;

(4)梯笼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5)滑轮转动正常无异响;

(6)扶壁撑、稳固撑、导轨等安装符合有关规定。

3、电器部分

(1)各操纵开关和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2)电缆线完整无损,各传动线无外裸;

(3)各限位完好,通讯装置灵敏可靠;

(4)无漏电现象,接地装置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5)冲顶限位碰击装置固定合理,不松动。

[篇四: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有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作,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做标志、挂牌。

(7)经过打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改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的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运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坏损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二、机械设备走合期制定

(1)一般机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单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机进行,特种和大型机械,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机械(车辆)的走合期必须按说明书进行,要逐步加载,平稳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加载。

(3)走合期内出现问题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待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

(4)重点设备的走合期,必须在供方和公司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5)走合期结束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更换润滑油脂,并由机械技术负责人在记录表上签章,交付正常使用。、

三、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

(1)所有多班作业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内容。

1)本班完成任务情况,生产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2)本班机械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3)本班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

(3)由交班人负责填写本班报表及交接班记录,接班人核实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4)严禁交班人故意隐瞒机械故障或存在问题。

(5)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交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6)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交接班情况,查看交接班记录。

四、机械设备使用“三定”制度

(1)凡需持证操作的设备必须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2)中型机械一班制时,采用一人一机此人称机长或操作负责人。

(3)大型多班多人作业的机械,由机长主管,其余为操作保管人。

(4)中小型机械采用一人多机,要挂牌以示管理范围,无法固定人员的多用途及附属性机械应由班组长或指定具体负责人员进行管理。

(5)为保证机长和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以及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保养,要做到:

1)一般机械的主管司机(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任命。

2)重点设备的司机长由由使用单位提出人选,报公司审批后正式任命,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机长(负责人)一经任命不能轻易调动,如需调动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五、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中机械设备管理职能要素,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职责。

(2)新购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3)项目部之间调配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配件齐全,由项目安全设备管理员到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调进,并办理交接手续。

(4)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机械安装队进行。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组织自检,并报公司验收,由公司安全设备科报检测部门检测,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启动使用。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资料必须报公司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安装完毕后进行自检,并做好相关验收检查记录,部分验收检查资料报上级部门存档。

(6)必须根据工地现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并配备技术水平较高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

(7)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北京市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时验证复证。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司指定的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8)进一步提高操作人员的高度责任心和操作技术本领,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能有效的掌握机械设备性能特点并具有一定的设备维修保养经验和能力。机械设备使用中一定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联系”,保养必须遵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方针,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9)项目部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并根据不同的作业特点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例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例保记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遇到所作业内容和设备状态危机设别和人生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

(10)现场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禁止无证作业。

(11)项目部必须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及时反馈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和性能状况,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六、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总则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机械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3)机械设备检查内容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是否平整,拉杆、压板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符合有管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附墙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是否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总则

为合理处理由 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

(2)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1-5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责任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

(3)事故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2)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处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2)大事故由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3)重大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逐级上班,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对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总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

八、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1)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机械设备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经修理其性能仍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害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设备超过使用周期年限、非标准专用设备或无配件来源的。

6)国家明文规定列为强制淘汰的设备。

(2)机械设备报废处理原则

1)凡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可核减设备资产和实力台帐。

2)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不准继续使用或整机出售给其他单位。

3)对报废设备的零部件拆卸,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其余部分一律送交总公司规定的回收公司。

(3)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程序

1)对需报废的设备,各单位要组成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

2)根据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的鉴定情况,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上报总公司。

3)车辆报废应先由公司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后报总公司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篇五:机械设备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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